2008年12月26日星期五

中国对外贸易试点人民币结算


中国对外贸易试点人民币结算

中国国务院表示,将对广东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与港澳地区、广西和云南与东盟的货物贸易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。

这项试点计划在中国政府上周五公布的支持香港发展的14项举措中已经有所体现。

中国媒体说,人民币结算试点展开后,外贸企业可以直接用人民币进行结算,试点地区的贸易交易成本大幅降低,同时规避因美元贬值所带来的风险。

中国的对外贸易目前大多数只能用美元或欧元结算,而过去两年来,由于美元、欧元的相继贬值,给外贸企业结算造成困扰,企业利润被吞食殆尽。

分析人士对中国媒体说,人民币结算已在广西与越南的贸易交往中展开试点,中国现在乐于让这个计划扩展到东盟其它国家。

东盟成员国包括文莱、缅甸、柬埔寨、印尼、老挝、马来西亚、菲律宾、新加坡、泰国和越南等。

在这次公布的政策措施中,特别指出广东进行人民币结算试点的地区是港澳。

香港媒体对此表示欢迎,认为此举“是创造两地双赢的重大措施”,将有助降低厂商成本,进一步巩固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。

分析人士说,人民币在香港使用范围广,但香港企业从内地进口则只能用美元结算,以人民币作贸易支付即可以减省用美元或港元收款的汇兑成本,企业还可灵活地应对汇率变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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