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26日星期五

台湾拟放宽对大陆配偶限制


台湾拟放宽对大陆配偶限制

台湾计划停止对大陆配偶的“歧视性”限制。

台湾目前法律规定,与台湾人结婚的大陆人士至少在两年之后才能开始工作。

另外,台湾人的大陆配偶在来台8年之后才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权。

台湾对其他国籍配偶的限制相对要宽松得多。很多人认为计划的改变来得太迟。

按计划,大陆配偶将同其它国籍的配偶一样,在抵台数星期之内就可以工作,并且6年后就可以得到居留权和投票权。

同时,大陆配偶也可以带自己以前婚姻所生子女到台湾。

批评声音

目前,台湾有大约25万大陆新娘。

大陆配偶与台湾同文同种,认为现行法规有歧视性,因为这使得他们完全依赖他人。

有的大陆新娘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,却因为担心被遣返而不敢要求离婚。

往届台湾政府坚称,由于台海的政治局势、假婚姻、以及台湾无法承受大陆移民的涌入,这些规定是必需的。

马英九上台后与大陆关系转暖。

尽管如此,有大陆新娘认为改变得还不够,因为其它国籍的配偶只需要4年就可以得到居留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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