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20日星期六

劳工处提醒职业介绍所经营者须守法


劳工处提醒职业介绍所经营者须守法
日期: 2008-12-20 HKT 14:19

劳工处提醒所有职业介绍所的经营者,必须守法经营,否则会被检控,牌照亦可被吊销。

一间职业介绍所因向一名求职人士滥收费用,日前在观塘裁判法院被判罚款九千元。

涉案的职业介绍所在一名外籍家庭佣工成功获聘前及上工后,收取合共数千元作为介绍工作的服务费。纵使介绍所最终向投诉人退回所有介绍费,仍难逃触犯《雇佣条例》的刑事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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