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9日星期一

人大常委会:劳动合同法不会因金融危机作修改


人大常委会:劳动合同法不会因金融危机作修改
日期: 2009-03-09 HKT 18:21

对于有珠三角厂商批评,去年初起实施的劳动合同法,加重企业在金融危机下的负担,全国人大常委会表示,劳动合同法不会因为金融危机而作出修改。

全国总工会认为,目前形势下更要贯彻劳动合同法,维护工人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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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融危机影响浮现以来,中央政府同劳资双方举行会议,协定企业裁员超过20人,或者占全公司一成人手,须按劳动合同法先报请部门审批。

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认为,在企业倒闭潮之中,劳动合同法更加起到维护工人权益的作用,有必要贯彻落实。

总工会又反对,以金融危机为理由提出取消最低工资。

另外,张鸣起承认,有一部分人利用维护工人权利的名义,从事破坏工人团结的行为,总工会已提醒各地工会注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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