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3月5日星期四

政府与商界共筹得300万资助新光租金


政府与商界共筹得300万资助新光租金
日期: 2009-03-05 HKT 18:23

政府同私人机构及商界筹得300万元,资助新光戏院租金。

另外,艺术发展局核下的场地资助计划,将会有360万资助粤剧团体,租用场地。

民政事务局希望,各种资助能减低在新光戏院表演的粤剧团体租金负担。

新光的场地营运者与业主上月续租,租金由原来每月20多万,大幅升至60多万,以每年150个表演团体计算,每个团体租金开资增加1万元。

民政事务局副秘书长苏锦成表示,政府会继续支持粤剧在香港的发展,又希望有更多粤剧团体到高山剧场表演,而毋须过份倚赖新光戏院的场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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