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2月24日星期二

影视处取代艺发局 向电影节协会提供资助安排


影视处取代艺发局 向电影节协会提供资助安排
日期: 2009-02-24 HKT 19:49

民政事务局和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表示,由今年4月1日开始,影视处将取代艺术发展局,负责向「香港国际电影节协会」提供资助安排。

商务及经济发展局表示,改动可统一现时由不同部门支援电影发展的资源,亦可让透过一站式架构,更有效地回应业界的需求,为业界提供更佳的支援。

当局又指出,今年度资助协会举办香港国际电影节的经常性拨款是1091万元,与以往一样。

搜索此博客

博客归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