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证监会谴责渣打 要向客户缴付共32万美元
日期: 2009-01-06 HKT 16:59
证监会谴责渣打银行未有以客户的最佳利益行事,要向1260名客户,合共缴付32万美元。
证监会发现,渣打给予客户Stone Castle Ltd在投资于两家基金公司发行的互惠基金中,取得相关互惠基金的即日定价,从而可以转入或转出基金,但渣打其他客户只获提供翌日的定价,未获通知或没有获得即日定价安排。
证监会认为Stone Castle获优待,可能令其以较佳价格早于渣打其他客户进行交易,令其他客户利益受损。
渣打已与证监会达成协议,向受影响客户,每人付款0.1美元至12739美元。
但渣打不同意本身曾经犯错,并且是渣打自愿向客户付款的。
证监会已考虑到渣打主动向金管局汇报事件,金管局和证监会的调查中充分合作,并同意向客户付款,故证监会决定减轻处分。金管局表示,将继续与证监会紧密合作,处理有关注册机构的执法事宜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