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月22日星期四

4间航空公司下月调低客运燃油附加费 减幅逾4成


4间航空公司下月调低客运燃油附加费 减幅逾4成
日期: 2009-01-22 HKT 14:55

民航处批准4间航空公司调低客运燃油附加费,新收费有效期由下月1日到3月底。

新获批准征收的附加费水平,短途航班最高为61元,长途航班最高为280元,减幅约为44%。

上一轮的附加费申请在去年11月底审理,当时获批准征收的附加费水平,短途航班最高为108元,长途航班最高为499元。

民航处发言人说,虽然油价已经回落,但航空公司收取客运燃油附加费的安排,仍是国际做法。相比国际上航空公司所收取的燃油附加费,本地航线所收取的附加费维持较低水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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