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8年12月25日星期四

安徽省商务厅原副厅长贪污渎职 判处死缓


安徽省商务厅原副厅长贪污渎职 判处死缓
日期: 2008-12-25 HKT 09:45

安徽省商务厅原副厅长蔡文龙,因为贪污、侵吞财产、擅用公款炒卖股票等罪名,被巢湖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,缓刑2年执行,并没有全部个人财产。

蔡文龙被控与他人侵吞和挪用公款,以及收受利益,涉及超过3千万人民币,和数万元外币。他又违反规定,擅自决定用国有财产,炒卖股票和期货,造成3亿人民币巨额亏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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